中国食品安全网讯(鲁峰 翟晓华)近日,在陕西省农业农村厅、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陕西省水利厅、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厅、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陕西省林业局、陕西省供销合作总社7个单位联合下发的《关于公布2022年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名单(陕西)的通知》(陕农函〔2023〕460号)中,延安市宝塔区杰强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了各部门严格的评审和验收,成为宝塔区第四个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
近年来,宝塔区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等11个部门和单位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的若干意见》 (中农发〔2019〕18号),深入开展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开展多种形式的示范创建,增强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发展活力和带动能力,加快构建以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合作与联合为纽带、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坚持发展与规范并举,通过广泛宣传、大力支持、合理安排资金,及时拨付到位,并结合全区的三大主导产业需求,积极引导培育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推动全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创建发展。
2018年,延安市宝塔区高山红果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被授予国家农民专业合作社称号,成为全区首个获得这一荣誉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自2020年以来,宝塔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素质不断提高,规模不断壮大,示范带动作用不断增强,在原有1个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的基础上,又有延安市宝塔区汾川果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延安市宝塔区山牛机械化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了国家相关部门的审核验收,现已发展到4个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
这些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的发展,极大地鼓舞了农民群众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干劲,提升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负责人的信心,在促进全区农村经济健康发展和辐射带动农户增收方面取得良好成效。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壮大,是推进乡村振兴、实现农业现代化的重要环节,下一步宝塔区将继续强化服务,积极满足农民群众的需求,加大政策倾斜力度,落实各项优惠措施,推动全区新型农业经济主体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