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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公开征求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意见

2024-12-06 14:03来源:昆明日报 编辑:杨玉国

日前,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云南省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公告,欢迎社会各界提出修改意见,于2024年12月18日前反馈至云南省市场监管局。

意见可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amr_yn@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云南省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办法公开征求意见”字样。或通过信函邮寄至昆明市西山区日新东路376号云南省市场监管局执法稽查处(邮政编码:650228),在信封上注明“云南省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办法公开征求意见”字样。

《云南省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拟将举报分为一级举报、二级举报、三级举报三个等级。有罚没款的行政处罚案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根据举报等级,按照下列标准计算奖励金额:属于一级举报的,按罚没款金额的5%给予奖励。按此计算不足5000元的,给予5000元奖励;属于二级举报的,按罚没款金额的3%给予奖励。按此计算不足3000元的,给予3000元奖励;属于三级举报的,按罚没款金额的1%给予奖励。按此计算不足1000元的,给予1000元奖励。无罚没款的案件,一级举报至三级举报应当分别给予5000元、3000元、1000元的奖励。每起案件的举报奖励金额上限为100万元,根据本办法第十三条确定的奖励金额不得突破该上限。(董宇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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