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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滨州市出台中小学生集中就餐饮食健康管理条例

2025-06-11 10:09来源:全国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办公室 编辑:曹译文

中国食品安全网讯(滨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王景彬 丁晖)民以食为天,中小学生饮食安全健康关系千家万户,关乎国家未来和民族希望。山东省滨州市始终高度重视中小学生饮食安全健康,将其列入法治议程、纳入民生实事。《滨州市中小学生集中就餐饮食健康管理条例》于2024年11月20日经山东省人大常委会批准,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成为全国首部中小学生集中就餐饮食健康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

坚持高点谋划,强化立法规范。立法规范是构建“食安校园”体系的法治保障。坚持调研先行。针对中小学生集中就餐饮食健康管理这一迫切解决的百姓关心、社会关切的热点,市政府组成专题调研组进行调研,发现中小学生集中就餐饮食健康管理主要存在学校食堂建设不能满足集中就餐需求、校外托管机构监管缺乏法律法规依据、相关部门职责界定不清三个方面的问题,认为确有必要通过立法构建闭环管理链条。纳入立法议程。2024年,列入市人大常委会年度立法工作计划。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起草,组织审议,开展调研,征求意见,并按照征集到的217条意见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就重点条款进行研究论证。针对基层立法联系点和部分学生家长提出的突出问题,市人大常委会组织专题调研、专题审议,最终推动条例的批准和出台。公布予以施行。《条例》共6章32条,坚持把主体责任和过程管控扎紧制度笼子,立足解决中小学生集中就餐饮食健康管理工作中的突出问题,重点围绕中小学校食堂、校外配餐机构和校外托管机构管理三个方面,合理划定职责权限,形成富有滨州特色的法治理念和制度设计。

坚持高标定位,强化闭合管理。闭合管理是构建“食安校园”体系的基础保障。厘清各方职责。《条例》规定: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中小学生集中就餐饮食健康管理协调机制,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本辖区内的监督管理工作。尤其是明确教育主管部门和行政审批服务、市场监管、卫生健康、民政部门的具体职责,进一步压实各方责任、凝聚工作合力。严把主体关口。持续加强“供给侧”建设与管理,严把中小学校食堂建设关口,中小学校食堂全部调整为自主经营。明确中小学生集中就餐服务主体的从业资格及从业人员要求,严把从业管控关口。对校外配餐机构,统一组织招标,向社会公示中标结果。对校外托管机构,明确中小学校对本校学生校外托管情况统计职责,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强化过程管控。建立健全中小学校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工作体系,夯实学校主体责任,压紧校长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压实学校定期自查自纠和集中就餐陪餐等各项管理制度。严格管控食品原料采购、进货查验、加工过程监督、危机应对处置等各个关键环节,全面落实过程闭合管理。

坚持高效运行,强化综合施策。综合施策是构建“食安校园”体系的重要保障。强化校外托管机构整治。市县两级联动强力推进专项整治,创新推行“建档-发证-巡查”三阶递进监管,落实全覆盖检查。出台《关于加强校外托管机构食品安全审管联动的指导意见》,形成“前端准入-中端监管-末端执法”全链条协作、全过程监管机制。完善“一校一档”信用监管体系。始终保持“零容忍、强监管、严执法”的高压态势,高频次、全覆盖开展监督检查,健全完善“一校一档”,动态更新信用等级评定。对全市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和校外托管机构开展解剖式检查,建立“检查-反馈-整改-复核”闭环机制,整改完成率100%。畅通社会监督渠道。督促中小学校成立膳食管理委员会,全覆盖落实家长代表陪餐制度。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记者、学生家长等各界人士,参加校园食品安全“你我同查”活动29场次。制定《“校园餐”举报奖励工作实施方案》,公布投诉举报电话、邮箱及邮寄地址,明确奖励标准和程序,着力打造全民监督、社会共治的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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