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网讯(番市宣 陈炳秋)近日,广州市番禺区市场监管局东环所承办的广州市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违法从事电子商务经营活动案,获评广州市市场监管局2025年度网络交易监管执法“优秀”案件。该案精准破解网络餐饮平台监管痛点难点,为校园食品安全防控与网络交易执法工作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范本,充分彰显了番禺区市场监管部门“严格执法守底线、柔性服务促发展”的工作理念。

东环所执法人员参加广州市市场监管局2025年度网络交易监督执法“十佳案件”评选活动 图片来源:番禺区市场监管局
【案情回顾】
2023年11月,番禺区市场监管局东环所接到线索,反映一专为多所高校学生提供外卖服务的某微信小程序存在违规经营问题。考虑到线索不仅直接关乎校园食品安全,处置不当还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且无证商家违规入驻会挤压合规经营者生存空间,扰乱网络餐饮市场正常秩序,东环所迅速组织执法力量开展核查。
经查,该微信小程序为从事餐饮服务等网络经营活动的经营者提供网络经营场所及服务,入驻的经营者均未在网店页面公示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信息及对应链接标识,当事人作为平台运营方,未采取必要措施督促入驻商家整改上述违规行为。
为确保案件办理质量与效率,东环所采用“远程固证+现场核查”双线并行模式,全面固定关键证据,快速、准确、高效的办结案件,并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件办结后,东环所并未止步于“一罚了之”,而是构建“执法惩戒+跟踪整改+长效提升”全链条监管闭环。通过持续跟进企业整改进度,指导平台完善入驻商家准入审核机制,优化技术支撑以保障证照规范公示,最终实现入驻商家“亮证经营”全覆盖,成功倒逼平台从被动应对监管向主动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转变。
【以案释法】
当事人作为网络餐饮平台运营方,未采取必要措施督促入驻经营者公示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信息及对应链接标识,其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七十六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中的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一)未在首页显著位置公示营业执照信息、行政许可信息、属于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情形等信息,或者上述信息的链接标识的;……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对违反前款规定的平台内经营者未采取必要措施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本案办理过程中,番禺区市场监管局严格遵循“上位法优于下位法”原则,精准适用法律条文,确保案件定性准确、处罚幅度适当。同时,结合当事人主动配合、积极整改的法定从轻情节,兼顾惩戒与教育功能,既以罚款处罚形成有力警示,又为企业预留整改提升空间,生动践行了广东“1310”执法部署中柔性执法的要求,实现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与营商环境效果的有机统一。

执法人员取证现场 图片来源:番禺区市场监管局
【温馨提醒】
番禺区市场监管局在此提醒广大网络餐饮平台经营者,务必严守法律底线、履行主体责任:
1.严格落实入驻审核义务,建立健全商家资质核查机制,对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关键证照逐一核验,杜绝无资质商家入驻;同时督促入驻商家在经营页面显著位置公示证照信息及链接标识,对违规商家及时采取整改、下架、清退等管控措施。
2.主动配合市场监管部门执法检查与日常监管,发现问题第一时间整改到位,坚守合法合规经营底线,共同维护公平有序的网络餐饮市场环境,筑牢食品安全防线。
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守护自身饮食安全:
1.优先选择证照齐全、公示规范的网络餐饮平台及入驻商家下单,下单前主动通过平台页面核查商家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信息,坚决抵制无资质外卖商家。
2.如发现网络餐饮平台或商家存在证照不全、信息公示不规范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通过12345热线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主动参与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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