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网讯(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潭分局 张卓群)“冬至不端饺子碗,冻掉耳朵没人管”,12月21日,传统节气“冬至”如约而至,饺子消费又迎来了高峰。龙潭区的胡先生却遇到了“堵心”饺子,无奈之下向吉林市市场监管监督管理局龙潭分局湘潭所寻求了帮助。
经湘潭所执法人员了解,胡先生在12月21日,通过外卖平台在龙潭区某饭店预定了一份“全家福饺子套餐”,页面标注价格38元,宣传“大份足量”。收到餐品后,他发现饺子的数量只有18个,比店铺平日同款套餐少7个,且个头明显偏小。更让他不满的是,订单明细中除38元的餐费外,还额外收取了3元的打包费,而配送费已单独支付了3.5元。
胡先生联系商家客服质疑价格与分量不符,对方回应“冬至食材涨价,套餐已自动调整规格”,却无法提供价格调整公示信息。他查看店铺历史订单发现,该套餐平日售价32元,包含25个饺子,冬至当天价格上涨,分量却减少了。平台客服则以“商家自主定价”为由推诿,仅同意补偿5元平台优惠券,未解决核心诉求。
胡先生只好通过全国12315平台寻求市场监管部门的帮助。经湘潭所人员调解,商家已向胡先生退还差价,并公示节日定价标准。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商家节日调价需提前公示,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平台应履行监管责任,规范商家定价行为。消费者遇价格欺诈可留存订单截图、沟通记录等证据,通过12315热线或线上平台投诉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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