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中国食品安全网!
 

陕西省各区人民检察院开展开学季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活动

2020-04-02 15:53来源:法制网 编辑:陈启立

为了进一步推进食品药品领域公益诉讼工作,加强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陕西省各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联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开展了开学季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

开学伊始,学生们纷纷走进校园迎来新学期,无论在校内食堂还是在校外“小饭桌”,他们所吃的食品是否安全,这是所有家长最为关心关注的问题。为响应群众需求,保障学生群体舌尖上的安全,日前,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检察院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活动,对辖区内的部分校园食堂及学校周边的“小饭桌”进行了食品安全检查。

检查中,检察官协同执法人员走进学校食堂,主要对食堂经营资质、从业人员健康状况、食材采购储存,食物加工留样、餐具清洗消毒等重点内容进行检查,发现食堂工作人员的餐具有消毒柜,但未开启使用,存在食品安全隐患,检察官立即向学校负责人提出意见,学校负责人高度重视,表示立即整改,牢记食品安全的重要性。之后,检察官又来到学校周边“小饭桌”进行食品安全检查。随机走访的小饭桌均按照规定登记备案,但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后的档案整理存在不规范的现象。据此,检察官向相关负责人指出存在问题,执法人员当场示范票证归档留存方式,并要求立即整改。针对此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区检察院督促执法部门及时处理,并在今后定期进行回访检查,确保监督实效。

此次开学季专项联合执法检查活动,该院与区市场监管局齐发力,形成学生餐饮安全监管高压态势,提升校园及食品经营者的安全责任意识,改善校园及其周边饮食环境,筑牢校园食品安全防护网,呵护学生健康成长。

8月底以来,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联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教育体育局开展了开学季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

本次专项检查活动范围是全区学校食堂、校园及周边200米范围内的食品经营单位(含餐饮服务单位及校外托餐机构、食品店、食品摊贩)。按照“什么问题突出就整治什么问题,哪里问题突出就整治哪里”的原则,根据检查内容制度检查方案和落实措施,采取查看文档、查询相关责任人和从业人员、实地检查等方式。

根据实际情况,检查组对学校食堂和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侧重不同的检查重点。学校食堂检查的重点:查学校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餐饮操作环节每一个岗位的职责等责任落实情况;查从业人员健康体检、餐厨废弃物处置、晨检等制度是否健全;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采购查验、餐饮具的清洗消毒、留样等记录是否齐全;对所有餐饮从业人员定期进行食品安全业务培训等培训考核是否到位;环境卫生、索证索票、加工管理等行为是否规范;是否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检查的重点:查食品包装标识标签是否符合规定,是否经营假冒伪劣、有害有毒、过期变质、“三无”产品;检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加工场所环境卫生及个人卫生、相关设备设施配置和使用等是否符合相关规定。通过检查,当场进行行政处罚3件,提出整改意见22条。检查结束后,检查组举行检查总结会,达成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师生的自我防范和食品安全意识、提高监督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工作,加强学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及突发事件的防控力度等共识并制定了落实措施,目前该项工作在进一步开展中。

据悉,自2017年高检院下发《关于加大食药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力度的通知》以来,该院全面强化食品药品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力度,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建立了工作联动和联系会议机制、案件信息共享及线索移送机制、公益诉讼案件专业咨询协助机制等七项长效工作机制。目前已发出食药领域检察建议45份,均已整改,向法院提起诉讼3件,1件法院已判决全面支持我院诉讼请求,2件正在办理中。(王书杰 李明 史夏杰)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