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手营子矿区人民法院围绕辖区内矛盾纠纷特点,强化诉前矛盾化解工作,积极担当作为融入社会基层治理大格局。今年7月,该院寿王坟人民法庭与辖区派出所、司法所共同建立“1+3+X”矛盾纠纷调解机制。
“1”是指以当地党委政府为依托;“3”是指整合基层法庭、司法所、派出所专业力量,发挥各基层政法队伍调解的职能优势;“X”是广泛吸纳区直部门、镇(街)包村(社区)领导、社会知名人士等多方资源,共同推动矛盾纠纷化解。
该院“1+3+X”矛盾纠纷调解机制建立以来,始终坚持以“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为工作目标,从“单打独斗”变成“合力攻坚”,与当地党委政府、司法所、派出所等共同组织特邀调解员开展培训,努力实现审判工作现代化水平和人民群众满意度双提升。(王亚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