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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市场监管局推广使用“温度”行政执法

2024-08-06 14:29来源:中国食品安全网 编辑:魏梓濠

中国食品安全网讯(李双七 记者程家武) 今年以来,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市场监管局系统全面贯彻“寓监管于服务之中”的监管理念,推进落实包容审慎监管工作举措,免罚案件的处置更加规范化、制度化,督促企业合规守法经营,让监管执法有力度更有“温度”。

不断完善容错纠错机制。宣城市宣州区市场监管局全面落实总局、省市局轻微违法“免罚清单”制度,并结合实际,率先在全市制定了《宣州区市场主体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免罚清单》和《宣州区民营企业首次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对涉及广告监管、反不正当监管、价格监管和市场主体登记等56项首次轻微违法行为,及时纠正,未造成危害后果的违法行为免于处罚。

免罚案件数量显著增长。宣城市宣州区市场监管局共办理各类行政处罚案件820件,其中办理警告类案件198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长三角区域轻微违规经营行为免罚清单》以及省局自由裁量,共办理轻微违法免罚案件88件,为市场主体免除罚款近70万元,让企业充分感受到了市场监管部门有温度的执法。

首次责令改正轻微违法。在日常监督检查中,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130份。对市场主体首次、轻微且没有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违法行为,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综合运用教育、告诫、约谈等方式,对主观上属于无心之失,客观上未造成危害后果的轻微违法行为实行“首过免罚”。最大限度给予当事人自我改正、落实主体责任的机会,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重大案件法制审核制度。法制机构对重大案件进行审核,对于适合减轻或免予处罚的,召开案审会集体讨论,有效防止行政处罚不当、畸轻畸重等显失公平的情况的发生,确保宣州区市场监管局行政执法的公正、公平、合法、适当。同时,为进一步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扎实做好为企服务,本着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多次赴辖区企业开展上门普法宣传,提高企业守法意识。截至目前,区市场监管局已开展上门进企业普法宣传60余次。

严查处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严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的要求,对群众关心、社会影响大的案件从重处罚,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向公安移送立案食品案件8件,药品案件1件。

开展普法宣传成效显著。为进一步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扎实做好为企服务,着力提升服务质效,多次赴辖区企业开展上门普法宣传,提高企业守法意识。该局共开展上门进企业普法宣传60余次。

积极推行行刑衔接机制。与区公安局签订联合打击经济犯罪协作配合制度,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不合格食品的经济犯罪行为;与区检察院探索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主动将食品行政处罚案件送检察院审查、备案、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办理行刑衔接案件12起,对震慑“三品一特”违法行为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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