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网讯(延明泽)为切实防范新冠病毒通过进口冷链食品传播风险,蛟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近期相继印发《关于加强餐饮环节进口冷链食品管控的通知》《蛟河市关于加强冷链食品新冠肺炎病毒疫情防控工作的公告》,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做好餐饮服务环节进口冷链食品市场监管:
准确预判,明确工作重点
根据国际国内疫情防控形势的变化,多地疫情爆发与进口冷链食品相关,结合秋冬季节疫情防控工作重点,准确研判,将疫情防控工作重心放在进口冷链食品进入市场流通前的管控上。强化源头管控,冷链食品专用通道、专区存放、专区销售;没有进口冷链食品检验检疫证明不得销售、没有核酸检测证明不得销售、没有消毒合格证明不得销售。
加强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及时通过蛟河融媒公众号、微信监管群、社区居民群、广泛发布《关于加强餐饮环节进口冷链食品管控的通知》、《蛟河市关于加强冷链食品新冠肺炎病毒疫情防控工作的公告》《关于谨慎采购、食用进口冷链食品的消费警示》等通知、公告。在社会范围内,形成“经营者管住手,消费者管住嘴,远离进口冷链食品”的良好氛围。
加大走访力度,开展防疫指导
执法人员深入全市各辖区餐饮单位,在餐厅的显著位置张贴《蛟河市关于加强冷链食品新冠肺炎病毒疫情防控工作的公告》,签订《冷链食品重点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承诺书》。同时提醒、指导使用进口冷链食品的餐饮单位,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特别强调使用前必须对进口冷链食品外包装消毒。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192人,执法车辆49台,张贴公告984份,签订承诺书984份。
召开约谈会议,明确主体责任
蛟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召开全市范围“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责任约谈会”共计 5次。使用进口冷链食品的21家重点经营单位负责人参加。通过责任约谈会告知餐饮服务单位坚决履行食品安全和疫情防控双项主体责任。对明确表示不再进购进口冷链食品的餐饮单位,现场签订《冷链食品重点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承诺书》。
落实备案管理制度,规范检测事宜
餐饮服务单位在购进的进口冷链食品到达蛟河市域前24小时内,向属地市场监管分局报备,申请现场监督指导,经查验票证齐全、证物相符后入独立库房存放,在自费对人员、食品、外环境进行核酸检测,结果阴性后方可销售。
通过以上措施做好餐饮服务环节进口冷链食品市场监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