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网讯(记者程伯全)近日,在“进万企、解难题、优环境、促发展”工作中,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华润雪花啤酒(四川)有限责任公司的投诉举报称:“成都某啤酒厂涉嫌构成不正当竞争的商业混淆行为,这款‘都市勇闯’啤酒,其包装、装潢与我们公司生产销售的‘勇闯天涯’啤酒高度近似,足以引起公众误认,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
被查封产品 图片来源:成都市市场监管局
为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严厉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切实解决企业维权的突出问题,接到举报后,成都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快速响应,经认真研判案情后,抽调精干执法人员成立了专案小组。
9月27日,专案小组会同属地市场监管局对被举报的成都某啤酒厂的办公场所、仓库等开展了突击检查。执法人员现场查获“都市勇闯”成品啤酒1464件,并现场采取先行登记保存。经初步了解,该啤酒厂生产的“都市勇闯”啤酒,是四川都市勇闯销售有限公司委托其进行生产加工的。
查获现场 图片来源:成都市市场监管局
“混淆行为是不正当竞争行为中最典型、最多发的行为之一,就是我们俗称的‘傍名牌’,即通过仿冒他人商品标识、企业主体标识、生产经营活动标识等,使消费者将自己的商品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以借用他人或者他人商品的影响力、美誉度,提高自己以及自己商品的市场竞争力。”成都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总队相关负责人表示,由于此次查获的“都市勇闯”成品啤酒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标识与华润雪花啤酒公司的知名产品“勇闯天涯”高度近似,四川都市勇闯销售有限公司销售“都市勇闯”啤酒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的相关规定。
据悉,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