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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番禺区市场监管局开展湿米粉生产环节夜间专项执法行动,防控滥用食品添加剂风险

2025-06-20 17:19来源:中国食品安全网 编辑:黄俊

中国食品安全网讯(番市宣 封梅康)2025年6月18日夜晚至19日凌晨,广州市番禺区市场监管局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对区内7家湿米粉生产企业实施全覆盖交叉执法检查,督促企业规范食品添加剂使用,有力防控湿米粉类米酵菌酸污染风险,保障市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行动中,总体情况良好,未发现企业违法违规生产行为。

执法组严查湿米粉虚标生产日期等违法行为   图片来源:广州市番禺区市场监管局

番禺区市场监管局提前摸排企业生产规律,科学制定行动方案,明确检查重点,选定夜间湿米粉产品生产时间,紧抓包装间、成品仓、原辅料仓库等场所,严查虚标生产日期和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保证行动落地见效。

行动当晚,抽调17名业务骨干组成6个执法组和1个督导组,随机抽选企业名单,规范整齐着装,带齐执法文书,直奔企业现场,同时同步实施交叉检查,确保执法检查公正性和公平性。

番禺区市场监管局开展湿米粉生产环节夜间专项执法行动   图片来源:广州市番禺区市场监管局

执法组对照《广东省“湿粉统一查”行动工作手册》《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湿米粉生产和经营卫生规范》,紧扣原料仓储、生产投料、蒸粉、冷却、包装等关键点,逐项核对添加剂使用、产品包装、生产日期等关键环节,做到风险隐患排查不到位不放过、隐患清除不到位不放过。

此外,安排3个抽样组对湿米粉产品进行抽检。《GB 2760-2024 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今年实施,新标准中防腐剂等食品添加剂在湿米粉产品中使用范围有所调整,根据新标准要求,重点检验食品非法添加、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项目,现场共抽取样品6批次,已送实验室检验,结果待出。

抽检组对湿米粉产品进行抽检   图片来源:广州市番禺区市场监管局

广州市番禺区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市民:

在生产环节,湿米粉生产经营者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湿米粉生产和经营卫生规范》(DBS44/ 017-2021)等法律法规进行生产经营活动。企业应持续保持食品生产许可条件,严格落实规范要求,加强全过程管理,食品添加剂应专人专间(柜)管理,使用食品添加剂应精确称量,规范包装与标签标识,食品标签应真实标注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经营环节,湿米粉应按要求阴凉存放或冷藏、避免暴晒,省内产品包装应密封完好,拆包销售应保留并展示完整的标签信息,严禁售卖过期产品。发现生产经营者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立案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在消费环节,食用湿米粉需警惕米酵菌酸毒素中毒。湿米粉产品在高温潮湿环境下,容易受到椰毒假单胞菌的污染,进而产生米酵菌酸毒素,受污染的食物会引发严重的食物中毒,甚至可能导致死亡。消费者在选购湿米粉等食品时,建议通过正规渠道,并关注保质期与储存条件,确保食品安全。如果是散装销售的湿米粉,更需根据产品原包装上的生产日期、保质期、储存条件等信息,现场确认所购产品是否与包装标示相符。由于当前湿米粉生产工艺变化,超过保质期的湿米粉其感官性状仍然正常,且不会有发酸发臭等变质性状,会给人造成可以继续食用的错觉,然而这类湿米粉却可能已经被椰毒假单胞菌污染进而产生米酵菌酸毒素,食用后引发中毒的风险将大大增加。因此湿米粉一定要在保质期内食用完毕,对于过期食品,要坚决予以废弃处理,确保食品安全。

消费者发现所购产品不符合相关要求的,可以通过热线电话12345或12315进行消费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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