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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市场监管局荣获湖北省企业年报公示工作先进单位

2024-11-09 16:41来源:中国食品安全网 编辑:邱水英

中国食品安全网讯 (咸监宣 记者胡毅) 日前,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了《省市场监管局关于表扬2023年度企业年报公示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对全省先进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嘉奖。咸宁市市场监管局及咸安区局、崇阳县局、赤壁市赤马港所、通城县城南所等五个单位,被表彰为2023年度全省市场监管系统企业年报公示工作先进单位,张鹏等11名同志被评为2023年度全省市场监管系统企业年报公示工作先进个人。

咸宁市市场监管系统立足咸宁实际,多措并举,主动靠前服务,扎实开展市场主体年报工作。一是加强宣传,全面覆盖显“广度”。通过微信公众号、政府网站、手机短信,点对点电话通知、入户发放宣传册等形式,全方位、立体化宣传,提醒指导,提升年报活跃度。二是分区分类,特色管理显“深度”。在全市范围内实行分类分时统筹实施管理模式,将年报贯穿经营主体设立、变更、监管、注销“全生命周期”,探索年报管理向精细化转变,提高工作效能和数据质量。三是便利为企,落实“店小二”显“温度”。积极推广为企业“一杯清茶”办成事,注册仅需“一杯茶”的时间的工作模式。通过实施与税务、社保、统计、商务“多报合一”事项,通过国家信用信息系统,采用“只报一次"的形式,填报结果共认共用,切实提高年报数据质量,提升年报效率,避免企业繁琐申报。四是结合监管,多措并举提“力度”。建立年报台账,责任到人,将年报宣传与日常监管工作结合,集中宣讲与上门指导相结合,年报宣传提醒与日常监管工作相结合,寓“宣”于“管”,开展政策宣传解读,提醒企业主体依法及时公示,提高数据准确性。

截至2024年6月30日,咸宁市市场监管局年报工作排名全省第四。咸宁市市场监管系统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不断提高工作水平,为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贡献自己的力量。相信在表彰激励下,未来的企业年报公示工作将更加出色,为经济社会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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