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网讯(记者张阳阳)根据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三夏”跨区作业联合收割机运输公路通行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名电〔2025〕75号)、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农牧厅《关于优化跨区农机通行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内交法规函〔2024〕1705号)规定,现将有关“三夏”“三秋”农机跨区作业联合收割机公路安全保障通行提示提醒如下。
一、学习安全法规。运输车辆车主、驾驶员和作业机主、机手,要认真学习道路交通运输和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随车携带有效期内的行驶证、驾驶证等证件,确保车辆安全通行作业。
二、提前申请证件。在运载跨区作业联合收割机前,要向有关交通运输部门申请办理大件、超限、超宽或超高运输许可证件并随车携带。交通运输部门在农时期间,增派人员、延长工作时间,对大件运输联合收割机实行优先审批,施行“即刻办”,实现当天当次办结。“三夏”“三秋”期间,实施7×24小时工作制,网上申请即接、即办,切实提高农机大件运输车辆审批工作效率。
三、持证运输通行。跨区作业机主,要向内蒙古自治区旗县农机化主管部门免费申领国家统一制式的《联合收割机插秧机跨区作业证》,确保加盖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交通运输厅公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买卖、私制跨区作业证。
四、绿色免费通行。各地公路收费站提前开通联合收割机绿色通道,对载有跨区作业联合收割机的运输车辆进一步简化查验程序,凭跨区作业证一律免费快速放行;对于现场无法出示跨区作业证的联合收割机运输车,可凭联合收割机行驶证一律免费快速放行,确保跨区作业联合收割机顺畅高效通行。
五、启动人性化放行。发现联合收割机运输车辆超载时,对未办理大件运输许可的,应通过视频记录等形式及时报告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理,将报告过程记录备查,在落实法定责任义务同时,保障相关车辆快速通行,实行先通行、后处罚的人性化执规执法。
六、提升服务保障工作。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设立24小时服务咨询电话,提前协调农机配件、农机维修、供油储备保障。根据实际需要,在主要交通路段、田间地头设置农机跨区作业服务保障点,提供全面服务工作。(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跨区作业服务保障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