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报讯(记者李甜甜)为进一步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市场监管行政违法行为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清单(一)的通知》(以下简称《总局清单》),提升食品监管领域服务型执法能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日前,天津市南开区市场监管局针对近日起草的《天津市南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违法行为首违不罚、轻微免罚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召开专题培训会。局执法支队、各相关科室、市场监管所业务骨干50余人参加培训。
培训以介绍《总局清单》为起点,详细说明了《实施意见》中关于《总局清单》“溯及力”、食品违法线索处理、食品案件免罚处理以及对《总局清单》适用限制的理解及适用后证据要求、适用疑难情况处理等六个方面的内容。
培训过程结合了南开区市场监管局食品违法行为查处过程中常见的文书使用、证据收集等问题,强调了免罚后当事人和执法人员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培训讲解详实、生动,法例并举,既帮助执法人员更好地理解总局免罚清单,又规范了食品免罚案件的查办过程,有助于提升执法人员服务型执法能力。
随着《实施意见》正式行文制发,南开区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免罚适用条件将进一步明确、执法尺度将更加规范,为落实食品领域的包容审慎监管、平衡监管力度与市场活力奠定制度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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