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网讯 (陈婵媛 任蕾 吕敏 记者胡毅)“您好,公共绿地不能停车,请及时挪到停车位……”“我看此处比较空旷,想临时停在这里给车充电,以为这样不会有问题。”2月23日,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对一起在城市绿化带违法停车并毁坏公共绿地的行为开出罚单。该行为不仅侵占了公共空间,还给城市绿化造成极大损害。
当日上午,该局执法人员巡查至桂花街路段时,发现一辆新能源车停在绿化草坪上进行充电,原本平整的草坪已被车辆轮胎碾压得凹凸不平,导致草坪局部损毁。执法人员对司机进行普法教育后,根据《湖北省城市绿化实施办法》第十八条和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对当事人毁绿行为处以200元罚款,最终,车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承诺今后遵守规定并立即将车挪到规定区域停放充电。
随后执法人员联系停车场管理方城发集团,确认该停车场实行“充电车辆免费停车90分钟”的惠民政策,并设有明确标识。针对市民误解,城管队员立即与城发集团商讨,在停车场入口增设“充电免停90分钟”提示牌,并在绿化带边缘加装低矮护栏或种植灌木,既保护绿植又不影响景观通透性。
绿化是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此,咸安城管呼吁广大驾驶员朋友们文明出行、规范充电,一起携手做文明停车的参与者、宣传者、监督者,切勿贪图一时之便在绿化带随意停车,美丽的城市环境需要大家共同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