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网讯 (李飞 记者李甜甜)为有效化解连锁餐饮企业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切实保障消费者饮食安全,提升连锁餐饮服务质量,3月17日,天津市和平区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连锁餐饮企业总部行政指导会。辖区内14家连锁餐饮企业总部代表参会。
会上,和平区市场监管局就相关食品安全舆情案例进行警示教育,结合相关法律法规,深入解读了连锁餐饮企业总部在食品安全中承担的责任。一是要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各门店配齐食品安全员、食品安全总监,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机制,完善食品安全过程风险控制体系。二是要强化供应商管理责任,发挥总部的审核查验作用,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单,明确双方责任与义务,确保食材来源可靠、质量安全。三是要加强门店监督与指导责任,定期开展自查,明确自查内容、方式及频次,定期组织人员培训与考核,提高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
会议强调,连锁餐饮企业总部要牢固树立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切实将食品安全工作贯穿于企业运营的全过程。妥善处置消费者投诉和食品安全舆情,做好应急处置,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件,第一时间上报属地市场监管所并进行有效处置。
下一步,和平区市场监管局将加大对连锁餐饮企业总部及分支机构的监督检查力度,严惩违法违规行为,同时也将进一步加强行政指导,助力企业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共同营造安全放心的餐饮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