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为落实长江“禁渔令”,汕头市市场监管局按照要求,全力打击非法捕捞渔获物行为,从生产环节和餐饮环节,以及网络交易环节,多举措开展专项行动。
近来,汕头市市场监管局按照国家总局、省局的部署要求,立足职能,迅速行动,多举措开展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
在生产环节,执法人员检查生产加工水产品的原料来源及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落实情况。在销售环节,重点检查水产品销售者是否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记录要求;采购的水产品特别是捕捞水产品是否具有合法来源凭证等文件证明;是否存在采购、经营来源不明或者无法提供合法来源凭证水产品的违法违规行为。
在餐饮环节,重点检查餐饮单位是否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记录要求;是否采购加工制作无法提供合法来源凭证的水产品;是否存在以“长江野生鱼”、“野生江鲜”等为噱头营销,对商品的来源、质量做虚假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违法行为。
在网络交易环节,加强对电商平台售卖“长江野生鱼”“野生江鲜”等行为的监管。在广告发布环节,加大广告监测,强化广告监管,凡属于依法禁止出售、购买、利用的禁捕流域渔获物、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一律禁止发布广告。
截至目前,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2507人次,检查集贸市场1441个(次)、商场超市263个、餐饮单位1220个、生产企业50个、电商平台3个、广告监测1.6万条次,尚未发现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违法行为。(郭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