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4日,攀枝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2019年第11号)显示,本次所抽检的139批次样品中,3批次不合格。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攀枝花第六分公司经营的乌鱼氧氟沙星检出值为8.31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该公司经营的牛蛙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检出值为161μg/kg,标准值为≤100μg/kg。
氧氟沙星属于氟喹诺酮类药物,因抗菌谱广、抗菌活性强等曾被广泛用于畜禽细菌性疾病的治疗和预防。《发布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4种兽药的决定》(农业部公告第2292号)中规定,禁止氧氟沙星用于食品动物,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
本次抽检依据为《发布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4种兽药的决定》(农业部公告第2292号),《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235号),《兽药地方标准废止目录》(农业部公告第560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6),《豆芽卫生标准》(GB22556-2008),《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农业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告2015年第11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3-2016),《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四批)》(整顿办函[2010]50号)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要求。
检验项目包括铅(以Pb计)、镉(以Cd计)、铬(以Cr计)、总砷(以As计)、亚硫酸盐(以SO₂计)、6-苄基腺嘌呤(6-BA)、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孔雀石绿、氯霉素、呋喃西林代谢物、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它酮代谢物、呋喃妥因代谢物、地西泮、磺胺类(总量)、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克伦特罗、沙丁胺醇、莱克多巴胺、培氟沙星、氧氟沙星、氟虫腈毒死蜱、克百威、甲拌磷、甲胺磷、辛硫磷、灭多威、氧乐果、乐果、灭蝇胺、水胺硫磷、甲基异柳磷、敌百虫、杀扑磷、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氯菊酯、二氧化硫残留量、三唑磷、丙溴磷、多菌灵、溴氰菊酯、苯醚甲环唑、吡唑醚菌酯、啶虫脒、阿维菌素、腐霉利、吡虫啉、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氰戊菊酯和S-氰戊菊酯、乙酰甲胺磷、联苯菊酯、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黄曲霉毒素B1等项目。根据产品标签标识、明示标准及质量要求,决定具体检验项目。
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者所在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规定开展核查处置,彻查问题原因并进行整改。
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不合格产品,发现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存在食品安全问题的,请拨打食品投诉举报电话12315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