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阳光食堂”覆盖99% 信息化监管助力食品安全

2020-03-31 8:23 来源:中国食品安全报编辑:新闻中心
摘要:2019年4月1日《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实施后,江苏省教育厅、市场监管局、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压实相关责任,组建“阳光食堂”平台,开展联合检查,加强人员培训,健全校园管理制度,多举措保障校园食品安全。

中国食品安全报讯 自2019年4月1日《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施行以来,江苏省教育厅、市场监管局、卫生健康委等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文件要求,不断健全校园食品安全领导和责任体系,完善工作和考核机制,多措并举保障2019年全年校园食品安全保持平稳态势。

压紧压实相关责任

2019年3月,江苏省多部门进一步明确学校的主体责任、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督促责任、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卫生健康部门的监测指导责任。9月发布《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承诺书》《关于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督促指导学校建立健全陪餐制,完善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在全省推广“四方陪餐制”,即校长“常态化陪餐”、监管人员“抽查式陪餐”、家长“体验式陪餐”和社会监督员“监督式陪餐”。

建好用好信息化监管服务平台

2019年8月,组织开展“阳光食堂”信息化监管服务平台省级培训。学校通过“阳光食堂”平台,将食材采购、加工制作、餐饮具消毒等关键环节实施信息化记录和管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和家长通过各自的端口进行在线动态监督。截至2019年底,全省中小学及托幼机构“阳光食堂”信息化监管服务平台覆盖率为99%,“明厨亮灶”覆盖率为97.4%,实施量化分级的学校食堂优秀率达76.5%,良好率达23.5%。

强化督查和考核

2019年9月,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开展全省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各地各校大力开展校园食品安全整治,各级教育、市场监管部门联合组织对学校和幼儿园进行食品安全专项督查,共出动执法人员75266人次,检查学校食堂、供餐单位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47165户次。卫生健康部门针对中小学校周边小商铺和流动摊点开展熟制米面制品专项监测并及时通报监管部门。省市场监管局在全省开展了校园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抽检工作,共计抽检了1500批次,总体合格率97.1%。2019年,江苏省将“实施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列为十大攻坚行动之一,同时将校园食品安全纳入《江苏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12月,省教育厅会同市场监管局对各设区市推进校园食品安全建设情况进行了量化考核。

积极开展宣传培训

全省大力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科学知识,提升学生的食品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省卫生健康委、省教育厅联合制定儿童少年食育计划,结合不同年龄段学生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营养健康教育活动。组织开展了“食品安全专家进校园”直播活动,通过专家现场解读,以及专家与学生家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社会各界的现场互动,让在线收看的5万多名网友观摩了学校食堂现场。不少地方将快检车开进学校,通过开展快检、知识讲座、参观展板等,提高师生的食品安全意识。省教育厅举办了学校食品安全培训班,并进行食品安全知识抽查考核。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省教育厅及时开展师生防疫健康知识教育,明确学校食堂各环节防控要求和责任分工。

下一阶段,江苏省将严格落实学校主体责任和校长陪餐制度,对发现的和学生反映的食品安全问题及风险隐患及时整改。广泛推行“阳光食堂”、“明厨亮灶”等,提高信息化覆盖率,对学校食堂进行可视化监督。同时将持续落实多部门联合督导检查,加强健康教育与从业人员培训,健全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总结并宣传典型经验,形成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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