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日,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发布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办法》较往年在管理手段、质量监管和政权简化方面做了新的创新,为提升粮食安全保障能力奠定基础。
为进一步推进江苏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范农田建设项目管理,提升粮食安全保障能力,保证项目建设质量,实现项目预期目标,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制定出台了《江苏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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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法》对江苏省农田建设项目规划编制、项目申报与审批、组织实施、竣工验收、监督管理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从2020年2月10日开始实施。
据悉,《办法》在总结以前年度项目管理经验做法的基础上,重点作了三点创新:
突出统一管理。针对江苏历史上农田建设实施了不同类型项目管理等实际情况,为切实改善农田基础设施条件,提升农田建设综合生产能力,江苏农田建设项目将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体制,即统一规划布局、建设标准、组织实施、验收评价、上图入库。
突出简政放权。为加快推进“放管服”改革,充分调动各设区市、县(市、区)农田建设工作积极性,明确各级管理职责,规定乡镇人民政府、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等涉农单位可以作为项目申报主体,同时将项目初步设计审批、项目建设内容调整等管理权限下放到各设区市、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
突出质量监管。明确各级农业农村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公开农田建设项目建设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要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加强农田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监督,建立工程质量监督机制,改进质量监督手段。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将采取直接组织或委托第三方的方式,对各地农田建设项目开展监督评价和检查,确保农田建设质量。(单英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