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市)农牧局:
为切实将今年我区农业机械化各项工作抓好、抓实、抓出成效,现将《2018年度全区农业机械化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遵照执行。
西藏自治区农牧厅
2018年4月10日
2018年度全区农业机械化工作要点
2018年是深入实施《西藏自治区“十三五”时期农牧业发展规划》、顺利实现全区农牧业“8个百千万工程”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切实发挥好农机化“稳粮、增收、保稳定”的基础性作用,需要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切实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以时不我待的态度真抓实干、主动作为,加快农机化各项措施落地,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我区农牧业全面升级、农牧区全面进步、农牧民全面发展提供坚实的物质技术支撑。结合工作实际,现提出2018年度全区农业机械化工作要点如下。
一、切实加快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
《农业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财〔2018〕13号)已于2018年2月22日印发实施,日前我厅已编制完成《西藏自治区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办法》送区财政厅会签,4月下旬至5月上旬将开展农机购置补贴产品投(归)档工作,待归档结束后,全区2018年农机购置补贴信息辅助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开通,相关工作即可全面展开。当下首要任务,仍是进一步加快补贴资金落实,各地要在2018年系统开通前完成往年已落实资金的系统录入和机具核实工作,为全年工作打好基础,2018年度资金力争在今年12月1日前落实到户;其次,要做好往年(含部分县区2015年度及以前)补贴结余资金的结算、清查工作,资金清查和结转情况要尽快按相关文件规定上报,以便在系统中结转资金、明确账目;第三,要全面履行自治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内部控制规程,规范业务流程,全面、规范应用系统,扎实开展农机购置补贴延伸绩效管理;第四,要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扩大社会公众知晓度,着力推进补贴信息公开,有条件的地方要着手建立购机补贴网络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公布补贴资金申请登记进度和申请购机补贴者信息。
另外,为贯彻《农业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在西藏和新疆南疆地区开展差别化农机购置补贴试点的通知》(农办财〔2017〕19号)精神,2017年以来,我区进一步提升了各品目中央财政补贴定额,并将各地呼声较高的皮带传动轮式拖拉机列入了中央财政资金补贴范围。中央对藏农机购置补贴特殊优惠力度的进一步加大,对加快推动补贴资金落实效果显著,大部分县(区)补贴资金落实进度有所提升,但仍有少数县(区)资金落实无明显进展,今年3月27日,我厅首次以正式函件(藏农厅函〔2018〕56号)向各地(市)行署(人民政府)通报了全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进度,对政策执行不力、系统使用不规范、资金结转滞后的地(市)、县(区)直接点名,下一步,在通报的同时还要追责,望各地高度重视。
二、扎实推进农机深松整地作业任务
今年3月13日,我厅印发了《区农牧厅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财政支农专项转移支付项目资金、任务分配情况的通知》(藏农厅发〔2018〕111号),已将2018年度中央财政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资金1482万元提前告知到拉萨、日喀则、山南、林芝、昌都5市,相关工作要求业已在文件中明确。首先,是要尽快将作业计划分解落实到县区,抓住“春耕备耕”重要作业“窗口期”,及时协调作业方强化深松机具的组织调度,制定作业方案、签定合同抓紧开展春季作业;其次,要做好2016-2017年深松整地作业及其补助政策的收尾工作,尽快完成已实施深松面积的补助资金结算,报送《农机深松整地补助情况汇总表》,以便在系统中(分批)核减资金;第三,要确保作业质量,各级主管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全面做好作业面积核实和质量督查工作,采取免检、对安装信息化监测设备的服务主体优先安排作业任务等形式,有效推广深松整地作业信息化远程监测;第四,要严格执行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进度月报制度,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务必自本月起指派专人及时做好进度报送工作,对于进度报送不及时、数据报送出现差漏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追责。
另外,去年底我厅陆续收到日喀则、山南、林芝、昌都4市请示文件,上报资金缺口问题,请求2017年度深松整地任务跨年实施或追加补助预算。由于自2018年起无法再调剂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用于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因此要求各地科学、合理地安排好今年作业和资金支出计划,利用好2016-2017年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结余资金。针对这一问题,我厅已在藏农厅发〔2018〕111号文件和《关于进一步做好2017年度农机深松整地及其作业补助政策收尾和2018年度任务报备工作的通知》中明确了意见:2018年专项任务所需补助资金在2018年度农业专项转移支付预算(农机深松整地)中解决;2017年度跨年实施(含新增跨年任务)任务所需补助资金在中央财政2016-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结余资金中予以优先满足。
三、确保全程机械化工作推进见实效
自2016年起,我区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工作被提上农机化工作重要日程。近年来各地开展的一系列推进工作虽在示范上卓有成效、但在推广上收效甚微,主要原因仍然是推进工作缺乏稳定的资金渠道、不成规模,表现在方向不明确、亮点不突出、手段不丰富、措施不具体。去年9月3日,吴英杰书记在曲水县茶巴朗村考察青稞、青饲玉米生产全程机械化工作时指出“全程机械化工作要为我区牦牛增肥、粮食增产做出突出贡献”,根据这一重要指示精神,自今年起,我厅将加快推动全程机械化工作模式改革,将政府投资从购置机具向扶持购买解决方案和生产模式转变,确保各项工作出实招、见实效。首先,是要完成好农业部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任务,2018年我厅计划在曲水、林周、乃东、南木林4县(区)安排饲草、青稞全程机械化项目4个,成果突出的将在后期持续投资,这4个项目由我厅联合社会化服务主体和相关技术单位统一组织实施,拉萨、日喀则、山南3市及涉及县区要提供相应便利条件,确保项目顺利落地;其次,要围绕全程机械化新技术、新机具示范推广开展好农牧民实用技术培训工作,今年我厅将委托有关单位在山南市扎朗县开展规模600人的实用技术培训,请扎朗县做好配合工作,今后各地如有相关培训需求,可提前报送计划,以便尽早安排任务,同时,要继续将农机购置补贴供货企业纳入全区农机技术服务与培训体系中来,着力抓好新补贴机具的使用前培训和售后服务工作;第三,要下大力气提升农机化管理能力,切实加大农机化技术推广服务力度,组织好重要农时农机化生产,提高粮食生产机械化技术到位率;要大力推进农业机械标准化生产和订单化作业,继续深挖增产潜力;要紧跟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新趋势,升级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有序开展土地流转、全程托管作业和农作物病虫草害统防统治服务。
另外,各地要深入开展针对社会化服务主体扶持问题的调查研究,向当地党委政府(行署)有针对性地提出符合地方特色的促进农机社会化服务发展的意见建议。对于从事订单作业、土地流转服务和技术推广的社会化服务主体,要想尽一切办法给予特殊支持;特别是对于从事深松整地作业的农机化作业服务公司等,要在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时,优先满足他们购置大马力拖拉机、深松机等作业机具的需求,并允许他们跨县区享受政策,各县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拖延办理补贴手续。
四、狠抓农业机械化安全生产不动摇
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是保障广大农牧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必须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责任意识,坚持依法、依规治理,努力预防和减少农机事故发生。首先,是抓好春耕备耕农机安全生产,针对这项工作我厅已下发了相关文件,请遵照执行。其次,要配合公安机关继续加大农机牌证化管理试点建设工作,积极争取财政部门支持,力争将相关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逐步推动拖拉机等自走类农业机械“整机带牌销售”。再次,要充分做好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广泛宣传安全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农机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操作规程,努力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农机安全的社会氛围。
另外,昌都、林芝、山南、阿里、那曲等地(市)仍要抓好变型拖拉机治理工作,防止此类机具的引进、销售、推广“死灰复燃”。同时,后期我厅将加快研究制定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配合各地加快淘汰非法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