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卫生计生局(委)、中医药管理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17〕61号),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提升基层综合服务能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全面加快推进县域医疗共同体(以下简称医共体)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市县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中省决策部署,把推进医共体建设作为深化医改的重要内容,建立优质高效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快解决医疗健康服务供给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各有关部门要从全面深化改革大局出发,提高政治站位,采取切实措施,全力支持医共体建设。
二、明确工作目标。2018年年底前,各市县都要出台工作方案,完善配套政策,明确建设目标和时间进度。年底前,每个县都要建立起管理、服务、责任、利益“四位一体”的紧密型医共体,为所辖区域群众提供同质化、均等化医疗卫生服务。到2020年,医共体要覆盖全省所有县域内二级公立医院和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现90%的患者在县域内就诊的目标。
三、理顺管理体制。建立政府统筹谋划、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负责实施、部门协同落实的强有力的工作推进机制。落实政府办医责任,强化公立医院管委会对医共体建设的领导、保障、管理、监督等职能,按照区域相连、管理一体、持续发展的原则,在保持原有性质名称、政府投入、优惠政策、功能定位不变的基础上,整合县级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组建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医共体。医共体法定代表人由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选拔聘用,具有充分自主权,实行年薪制。医共体内实行行政、人员、业务、药械、财务、绩效、考核等“七统一”管理。医共体设置的数量由各县结合实际确定。
四、优化资源配置。统筹调配医疗卫生资源,在医共体内设立人力资源中心,统一负责人员招聘培训、调配使用、考核管理。设立财务管理中心,统一负责财政预算、财务管理、审计监督、经济运行评估。设立药品耗材中心,统一负责药品耗材带量采购、协调配送、调配使用、使用指导,优先采购使用基本药物,保障基层用药。鼓励建立医学影像中心、检查检验中心、消毒供应中心、公共卫生管理中心、后勤服务中心等,实现区域资源共建共享,为医共体内各机构提供一体化同质化服务。
五、开展健康服务。提高县级医院常见病、多发病诊疗能力和急危重症患者抢救能力。建立人员、技术、服务向基层合理流动机制,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夯实分级诊疗基础。制定合理、方便、畅通的双向转诊实施细则,规范向上转诊行为,采取医保待政策调节、经治医生全程负责等措施促进向下转诊,重点做好慢性期和恢复期患者下转工作。以医共体为单位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将公共卫生人员纳入家庭医生服务团队,开发个性化服务包,满足居民多层次多样化服务需求。强化大卫生大健康观念,以居民健康为中心,防病治病一起抓,广泛开展健康细胞工程,有条件的把疾控中心等公共卫生机构融入医疗集团,进一步延伸改革链条,逐步成为医养功能齐备、疾病全程管理、主动有序分级诊疗的健康联合体。
六、推进“互联网+医共体”。推进医共体内信息化建设和信息系统衔接,实现医疗、公卫、健康管理、医疗保险等信息互联互通。创新服务模式,开展互联网+医共体服务,开展预约诊疗、双向转诊、远程医疗、网上签约、医保结算等服务。加强基于互联网的短缺药品多源信息采集和供应业务协同应用。加强医学教育和科普服务,实施“继续医学教育+适宜技术推广”行动。
七、推行医保总额预付制。按照“总额管理、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原则,实行医保基金按人头总额预算包干支付,将扣除风险金后的医保基金按季度(或半年)预拨给医共体,年终结算。医共体所辖区域居民赴外就医,由医共体按医保报销政策与就医医院结算。医共体内能治愈的疾病,三级医院未经转诊接收治疗的由医共体按本地报销费用结算。年度结算后基金结余或超支部分,由医共体组成机构按比例进行分配或承担,具体比例由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研究确定。加强医疗服务行为监管,将医保对定点医院的监督延伸到对医务人员服务行为的监督,既防止过度医疗又防止服务行为缩水。
八、落实“两个允许”政策。按照“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的要求,合理确定医共体绩效工资总量和薪酬水平,实现同岗同薪同待遇,激发广大医务人员活力。医共体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进行自主分配,重点向基层服务、临床一线、关键岗位、业绩突出的人员倾斜,向家庭医生服务团队成员、全科医生和服务基层的医务人员倾斜。
九、加强组织督察。建立责任分工机制,制定任务台账,夯实部门责任,明确完成时限,确保改革有序有力推进。各部门要充分下放权力,及时出台配套政策措施,开展针对性指导,帮助解决困难和问题。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将医共体建设纳入政府考核内容,制定考核方案,定期开展考核,对改革推进力度大、成效显著的予以表彰奖励,对行动迟缓、推进不力的进行通报批评。
十、加强医共体考核评价。以公益性为导向建立对医共体的考核评价体系,突出职责履行、医疗质量、费用控制、运行绩效、财务管理、人才培养、医德医风和群众满意度等考核指标,加大基层服务能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家庭医生签约、健康促进、健康扶贫等体现公益性考核指标权重。考核结果与医共体管理团队的任免和奖惩挂钩,与财政补助、医保偿付、薪酬总量挂钩。
十一、广泛开展宣传引导。强化政策培训,对政府和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医院院长和医务人员进行集中培训,讲清医共体建设的意义、任务和要求,调动多方力量积极参与改革。注重宣传推广医共体建设涌现出的新做法、新成效和新经验,广泛凝聚共识。引导社会各界大力支持医共体建设,加快形成推动改革的良好氛围。
陕西省卫生健康委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
2018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