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自治区主席咸辉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自治区人民政府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9年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号召,全区各族人民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自治区党委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持续落实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历次全会安排部署,按照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求,围绕建设美丽新宁夏、共圆伟大中国梦,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深化市场化改革、扩大高水平开放,继续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精准脱贫攻坚战、污染防治攻坚战,接续实施好创新驱动战略、脱贫富民战略、生态立区战略,统筹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振奋精神、实干兴宁,为实现经济繁荣民族团结环境优美人民富裕、确保与全国同步建成全面小康社会目标而努力,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关于自治区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查了自治区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及2019年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同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19年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关于2018年全区及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全区及区本级预算的决议
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查了自治区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2018年全区及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全区及区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及2019年全区及区本级预算草案,同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2018年全区及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全区及区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9年自治区本级预算。
关于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李锐副主任受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9年主要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自治区党委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始终坚持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围绕建设美丽新宁夏、共圆伟大中国梦,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积极回应人民群众重大关切,紧扣厉行法治、推进全面依法治区,依法行使立法、监督、决定、任免等各项职权,密切同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成为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成为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为实现经济繁荣民族团结环境优美人民富裕、确保与全国同步建成全面小康社会目标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关于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沙闻麟院长所作的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9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自治区党委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围绕建设美丽新宁夏、共圆伟大中国梦,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严格公正司法,践行司法为民,深化司法改革,加强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审判机关职能作用,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实现经济繁荣民族团结环境优美人民富裕、确保与全国同步建成全面小康社会目标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关于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时侠联检察长所作的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9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自治区党委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围绕建设美丽新宁夏、共圆伟大中国梦,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严格公正司法,践行司法为民,深化司法改革,加强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职能作用,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实现经济繁荣民族团结环境优美人民富裕、确保与全国同步建成全面小康社会目标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