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19年省预算内基层远程诊室建设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省发展改革委、省卫生健康委组织相关市州进行了项目申报。经研究审核,决定2019年在20个县、35个县(区)级医院、246个乡镇卫生院建设远程诊室,省预算内投资3000万元。
为进一步加强项目监督管理,现对建议方案进行公示(见附件)。公示期间为2019年3月7日-11日。在此期间,欢迎社会各界对公示项目的真实性及有无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等,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向省发展改革委、省卫生健康委提出反馈意见。单位意见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个人意见必须注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
受理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处
省卫生健康委规划信息处
传真:0731-89990822/84828613
附件:2019年基层远程诊室建设工程投资计划建议方案
附件下载:2019年基层远程诊室建设工程投资计划建议方案.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