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医疗机构临床
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卫生健康(计生)委、委直属和联系医疗机构:
根据原省卫生计生委等九部门《关于印发<湖南省改革完善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卫药政发〔2017〕4号)和2018年度我省短缺药品监测哨点上报数据,省短缺药品监测预警中心(中南大学湘雅医院)形成了以急抢救药品为主的《湖南省2018年医疗机构短缺药品清单》(以下简称清单,详见附件1),共42个品规。根据省短缺药品监测预警中心有关建议,现就做好该部分品种供应保障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完善采购机制。清单内临床暂无替代且短期内无法恢复供应的品种,由医疗机构参考该品种全国各省省级价格后在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内直接议价采购。
二、健全使用机制。对临床确需但本单位无法采购到的清单内品种,允许本市州医疗机构或医联体内部间临时调剂使用。
三、探索储备机制。各市州可结合本地实际,探索以市州为单位集中储备清单内品种等医疗机构易短缺药品;储备时应科学合理选定品种、数量,加强供需联系,防止过量储备造成浪费。
四、强化管理机制。各市州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及时做好清单内品种及其他易短缺药品的采购使用监测,积极宣传监测预警期刊中(详见附件2)刊载的药品短缺替代方案,保障临床用药需求。
在工作中出现的有关情况,请及时向我委反馈。
联系人:药政处段妍琴、唐胜,联系电话:0731-84822162。
附件:1.湖南省2018年医疗机构短缺药品清单
2.湖南省短缺药品监测预警期刊(2019年第1期)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
2019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