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全省“厕所革命”三年攻坚行动计划部署,2018年第四季度,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机构改革后,职能整合归入新组建的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武汉、襄阳、孝感、咸宁、潜江、天门等地流通领域建筑及装饰装修材料质量组织了专项抽查检验。按照《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工商总局令61号)的有关要求,在收到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5个工作日内,已向被抽检商品的标称生产企业邮寄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结果通知书》《检验报告》和《复检须知》。但有部分送达邮件被退回,现予公告(相关商品信息见附件)。
请相关商品生产者或者相关权利人自公告之日起15日内,向我局领取《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结果通知书》《检验报告》和《复检须知》,逾期未领取的,视为送达;对抽检结果如有异议,应于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我局提出复检申请,逾期未提出复检申请的,视为放弃此项权利。
有关商品抽检结果及其他具体事项,商品生产者或相关权利人可向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咨询。
联系人:吴培,联系电话:027-87899778。
附件:2018年第四季度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结果无法送达标称生产者的商品名单
http://scjg.hubei.gov.cn/wcm.files/upload/CMShbscjd/201903/201903041020020.xls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