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省纪委省监委组织召开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会议,传达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相关会议精神和省纪委省监委派驻机构设置方案,宣布省委巡视机构、省纪委省监委派驻机构及内设机构相关同志的任职决定。
会议强调,党组(党委)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强化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日常领导和监督,支持派驻机构履行监督责任。派驻纪检监察机构要切实履职尽责,持续深化“三转”,加强学思践悟,敢监督、善监督,按照“政治过硬、本领高强”要求,切实当好“探头”“哨兵”,充分发挥派驻监督作用。
会议要求,要坚持和加强党对派驻工作的领导,健全派驻机构与被监督部门党组(党委)协调机制,强化派驻机构政治监督职能,督促被监督党组织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创新提高派驻监督质量,紧盯“关键少数”和关键环节,抓好巡视整改监督,综合运用信访受理、线索处置、约谈提醒、谈话函询等多种形式,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要理顺工作关系,打通体制机制的壁垒,精准把握和有效行使监察权,一体落实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双重职责。要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审查调查,严把案件程序、质量关口,不断放大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
会议还为24家派驻纪检监察组进行授牌,省纪委省监委新提拔、交流的纪检监察机构领导干部还进行了宪法宣誓,相关同志作表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