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省纪委省监委召开全省纪检监察机关业务工作会议,传达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业务工作会精神,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案件审理、信息化建设等各项重点业务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会议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工作方针,贯通运用“四种形态”,坚持和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严格落实双重领导体制,牢固树立质量意识,统筹好保证质量与工作速度的关系,充分做好立案前的前期工作,扎实做好立案后的审查调查工作,建立健全案件质量责任制。
会议要求,要理顺工作关系,聚焦“两个维护”,强化对政治纪律执行、政治责任落实情况的政治监督。要聚焦“关键少数”,把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盯住、抓好,综合运用信访受理、线索处置、谈话函询等有效手段,强化日常监督。要用好党纪和国法“两把尺子”,坚决落实“首先从政治纪律查起”要求,把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原则贯穿始终,严格审查调查措施使用的监管,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于审查调查全过程。
会议要求,要切实发挥案件审理“关口”“出口”“窗口”作用,选好配强案件审理干部,加强对派驻机构审理工作力量的配备与培训。要抓好巡视巡察和纪检监察信息化建设,加快推进建章立制,从严抓好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要进一步拓展联系渠道、拓展方式途径、加强业务指导、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干部队伍能力水平,扎实抓好内部督查全覆盖,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记者 许邵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