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网讯(王志辉 延明泽)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和备案,是政府对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建设项目履行管理职责的第一道关口,是执行产业政策、优化产业布局、防控项目风险、调控投资运行的重要抓手。4月14日上午,吉林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吉林省发改委副主任刘日昊深入解读新出台的《吉林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政策并回答记者提问。
发布会现场
发布会上,刘日昊介绍《吉林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在制定过程中重点从项目决策、项目实施、项目监管三个方面考虑。
在项目决策环节强化预算管理
《管理办法》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精神要求,将所有政策投资资金都纳入预算管理范畴。政府投资项目在决策时,需要落实项目建设资金来源,同时要求项目建设所需资金必须确保落实到位,不得违规举债、不得增加政府隐性债务。
在项目实施环节突出全过程管理
项目开工前,要求严格落实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的“四制”要求,并依法取得开工手续;项目实施时,要求严格执行建设工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所需资金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保落实到位,项目单位按工程进度、合同约定等及时拨付建设资金,不得违规举债、不得增加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项目建成后,要求依法开展竣工联合验收,并办理竣工财务决算手续。
在项目监管环节细化了监管职责
《管理办法》对项目审批部门、新利网络娱乐场开户注册 管理部门、项目单位的监管责任和义务均作出了规定:项目审批和新利网络娱乐场开户注册 管理部门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的方式进行监管。如通过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等平台,按月调度项目进展、资金使用等情况。项目单位则需要在项目开工前、实施过程中、竣工验收等环节按月填报信息。“总体来说,《管理办法》科学总结了吉林省政府投资实践经验,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关系、加强补短板和防风险等进行了有针对性的制度设计,对政府投资管理的关键环节确立了基本规范。”刘日昊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