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网讯(全国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员 李浩然 曾维明) 湖北省恩施州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以来,共开具使用合格证3309张,使用合格证的生产经营主体累计189家,销售的农产品超过4270吨。
按照《全国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方案》相关要求规定,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是指食用农产品生产者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农产品质量安全国家强制性标准,在严格执行现有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要求的基础上,对所销售的食用农产品自行开具并出具的质量安全合格承诺证,包含食用农产品名称、数量(重量)、生产者信息、开具日期、承诺声明等信息。
州农业农村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试行合格证制度,可以把生产主体种养过程管控、农药兽药残留自检、产品带证上市、问题产品溯源各环节集成起来,把产地准出、市场准入衔接起来,提升监管效能,有效消除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