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网讯(沂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张国慧 梁星)临沂市沂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以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为抓手,多措并举加大农村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力度,规范农村食品市场秩序,夯实农村食品监管阵地。
突出“三个重点”开展排查整治
一是突出重点领域,开展“补短板、提标杆、比成效”行动。该县结合工作实际印发《关于开展农村流通环节临期食品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以学校及校园周边、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等为重点区域,以农贸市场、超市、副食店等为重点场所,以面包、方便面、饮料、糕点等保质期短、易发霉变质、时令性强的食品,以及豆制品、乳制品等群众关注度高的食品为重点食品种类,对辖区内食品经营单位开展监督检查。专项治理期间共检查食品经营业户692户,责令改正26家,临期食品得到进一步规范,农村食品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
二是突出短板弱项,开展农村过期食品交叉互查行动。为有效提高监管成效,积极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印发《关于开展流通环节过期食品交叉检查集中行动的通知》,以农村超市、副食部等食品销售单位为重点,以各市场监管所之间开展交叉检查为主要形式,于7月7日,检查食品经营主体126家,责令改正2家,查处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案件19起。进一步解决了日常监管过程中标准不高、方法不多、成效不突出等问题。
三是突出关键环节,开展农贸市场流通环节过期食品专项检查行动。为加强源头治理,突出重点区域,于7月14日,以农贸市场内干货调料、冷冻食品等食品销售单位为重点,组成专项检查组,重点查处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三无”食品的违法经营行为,专项整治期间共检查食品经营店检查经营业户26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4份,查经营过期食品违法行为6起,有效规范了农贸市场食品经营秩序。
树立“两个标杆”推进规范化建设
一是细化农村食品批发商规范要求。通过实地摸排、运用信息化系统排查等方式,摸清监管区域内乡镇、村、城乡结合部小卖部、小超市等食品销售者的上游食品进货来源,建立了农村食品批发经营者台账。《印发关于加强农村食品批发经营者监管工作的通知》,明确“仓库地址准确、进货查验到位、销售记录完整、临期食品管控严格”的规范要求。并对照工作要求在辖区内打造103家食品商标杆示范店,通过标杆店以点带面提升辖区食品经营水平。
二是积极打造食品摊点示范街。印发《关于加强食品小摊点监管工作的通知》,结合街道乡镇推送的食品摊点备案信息,建立食品小摊点备案信息台账,将已进行备案的食品小摊点纳入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督促食品摊点落实主体责任。同时,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积极打造和规范了1个食品摊点示范街,组织食品摊点在生产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悬挂《食品安全承诺书》,做好食品原料公示,落实索证索票制度。
开展“一次靶向抽检”强化风险风控
坚持问题导向,紧紧围绕农村市场“三小”食品监管中的重点、难点问题,针对消费集中和风险程度高的食品,在全县获证或备案的“三小”食品经营单位中开展“三小”专项抽检,今年共抽检农村“三小”食品178批次。同时,注重抽检和监测的靶向性与准确性,加强核查处置,强化结果运用,有效防范食品安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