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为进一步落实《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早谋划、早部署,组织开展了生鲜灯专项整治行动。
专项整治工作中,市场监管工作人员指导督促食用农产品市场开办者、超市等进行自查自纠,要求照明设备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尽快更换,确保在末端落实主体责任。并向经营户普及新《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引导经营者认识到生鲜灯危害性和违法性,自觉摒弃“生鲜灯”,努力营造良好的市场经营环境。
11月29日,市、县(区)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对美特好迎宾店、太原市田和食品集团进行了生鲜灯专项整治“回头看”。现场检查未发现生鲜灯,“关闭”生鲜灯工作得到落实。
市场监管部门让经营企业签订了“不使用生鲜灯承诺书”和公布了监督电话,张贴于市场醒目处供广大消费者进行监督,并邀请消费者现场对普通灯和“生鲜灯”进行了对比。
下一步,该局将全面推广“不使用生鲜灯承诺书”,持续开展整治行动,重点对小食品店、小经营店以及城乡结合处等相对比较“小”“偏”的经营店进行督导检查。同时,鼓励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包保干部、消费者加入社会监督行列,建立健全“生鲜灯”长效监督机制,确保群众买得放心、吃得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