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网讯(张黎 记者黄官国)猪肉,作为我国居民第一大动物蛋白摄入来源,据不完全统计,我国人均年消费猪肉40公斤左右。但并不是所有的猪肉都可以食用的,如附着于生猪体内和各处淋巴结、肾上腺、甲状腺等部位的被称为不可食用猪肉,不能购买和食用,如误食会严重影响食用者的身体健康。为此,上海市静安区根据《上海市生猪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对生猪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的经营管理者和大型超市连锁企业,指定专人每日统一收集不可食用生猪产品,存放于专用容器内,进行着色标记,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自2006年起,静安区率先对不可食用猪肉进行回收处置,并一直持续至今,该项工作已列入静安区政府重点工作。此项工作被上海市商务委、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推荐成为成功案例。
为了把回收工作做实做细、做出成效。由静安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商务委配合,针对生猪交易“需求大、范围广、流通快”的特点,采取了“全程监管-全区覆盖-全面回收”的闭环管控的工作模式。明确各主管部门管理范围和职责,区商务委督促菜场,区市场监管局督促食品大卖场落实主体责任,第三方专业机构负责全区35家标准化菜市场及7家食品大卖场不可食用猪肉的后续回收处置工作,三方配合确保不可食用猪肉回收工作有序开展。
坚持规范化管理,建章立制,有效提高了不可食用猪肉回收工作效能。严格遵循《上海市生猪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全区各标准化菜市场及大卖场管理方每天派专人收购场内各肉摊剔除出来的“垃圾肉”进行着色标记,放入由区政府出资配备的专用冰柜暂存,并建立台账。专业机构工作人员定期到各市场、大卖场进行巡查,并安排专项资金按每斤 1元的价格回收“垃圾肉”,随后运往崇明油脂工厂进行二次加工利用,制成不可食用油脂,或作为肥皂及工业用油的原料。通过加强制度建设让回收工作变得“模块化”,各环节均有固定岗位人员进行专人操作,有效避免了因制度不完善、分工不明确而导致的责任推诿、效率低下的问题。
正面引导,广泛宣传,让回收工作“长效化”。静安区立足食品安全工作重点,坚持“长期宣传、集中培训、线上线下两结合”的原则开展不可食用猪肉回收工作宣传及教育工作。在区食药安办的牵头组织下,各部门、单位线下奔赴各菜市场和食品大卖场,通过强化市场经营者教育培训,引导督促市场经营者认真学习、落实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促使其诚信经营,建立起不可食用猪肉自觉回收的意识;线上通过区食药安办微信公众平台、静安食品安全网开展专项报道,大力宣传杜绝“垃圾肉”及其制品的科普知识,引导广大居民正确选购肉品;同时建立有奖举报机制,畅通消费者维权渠道。
目前,全区各标准化菜市场及大卖场管理方均已就不可食用猪肉及其制品建立了一系列的管理制度,并且加强了日常检查管理,实现了不可食用猪肉回收工作的全覆盖,保证全区所售鲜肉和肉制品的安全。下一步,静安区将以迎接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估验收为目标,强化推进不可食用猪肉的回收处置工作,使其形成一个常态化、制度化、长效化的工作机制,有效防范“垃圾肉”及其制品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为全区市民“舌尖安全”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