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网讯(章和开 樊忠斌 记者胡毅) “茶叶生产要按照工艺流程来,加工好的茶叶要离墙离地,要加强成品茶品质管理,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陈茶冒充新茶或在新茶中掺杂陈茶销售。”4月10日,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市场监管局贺胜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在咸宁市将军山茶场专业合作社茶叶生产车间检查时提醒该合作社负责人。
执法检查 图片来源:咸安区市场监管局
为保障春茶市场食品安全,规范茶叶市场经营行为,自4月1日以来,咸安区市场监管局对全区茶叶生产企业、茶叶经销门店、超市、商场开展了专项检查活动。
在茶叶生产环节,该局执法人员重点查看了主体资质是否在有效期内、生产前是否对设施设备进行维护清洁、是否严格按照茶叶生产工艺流程进行、是否按食品安全要求存放、是否对上市前茶叶进行检测等;告诫企业负责人加强成品茶品质管理,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陈茶冒充新茶或在新茶中掺杂陈茶销售。
在销售环节,该局执法人员重点检查商家的经营资质,检查所销售产品的索证索票、进货查验情况,严把经营主体市场准入关。结合消费者购买习惯,对商家所用的计量器具进行检查,检查是否在检定周期内,检查准确度是否符合要求。对茶叶的明码标价和散装茶叶的标签标识以及包装进行了普法宣传和规范,要求商家明码标价,不过度包装。
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100余人次,检查茶叶生产企业9家,销售环节50余家,对部分商家明码标价不规范等行为,当场责令立即改正。下一步,咸安区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开展茶叶市场的检查,进一步督促茶叶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引导从业者诚实守信、守法经营,规范茶叶市场经营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