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中国食品安全网!
 

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发布单位 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1-24 生效日期 2025-01-24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备注

为维护国家法制统一,维护政府文件的权威性和严肃性,通过对我厅印发的已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以及工作任务已完成、适用期已过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并经2025年第1次厅党组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废止21份、宣布失效8份行政规范性文件。废止和宣布失效的文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不再执行。请各地(市)生态环境局认真贯彻落实,结合实际做好本单位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保持政策衔接和一致性。

附件:1. 决定废止的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行政规范性文件

              2. 宣布失效的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行政规范性文件

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5年1月23日

附件1

决定废止的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行政规范性文件

1. 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公众参与活动的通知(藏环发〔2012〕303号)

2. 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藏环发〔2013〕462号)

3. 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藏环发〔2013〕463号)

4. 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及公开目录的通知(藏环办〔2013〕56号)

5. 关于规范全区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藏环发〔2014〕253号)

6. 关于加强我区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的通知(藏环办〔2014〕89号)

7. 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交通建设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藏环发〔2016〕45号)

8. 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生态保护类专家库管理办法》的通知(藏环函〔2016〕714号)

9. 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环境影响评价持证机构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藏环发〔2017〕124号)

10. 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土壤污染环境重点监督管理企业名单》的通知(藏环发〔2017〕129号)

11. 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工作规程》的通知(藏环办〔2017〕24号)

12. 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规定(2017年修订)》的通知(藏环办〔2017〕63号)

13. 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下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权的建设项目目录(2018年本)》的通知(藏环办〔2018〕26号)

14. 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加强重金属新利网络娱乐场开户注册 污染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藏环办〔2018〕38号)

15. 关于印发《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监管执法意见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藏环办〔2018〕43号)

16. 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藏环办函〔2018〕20号)

17. 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的通知(藏环发〔2019〕24号)

18. 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藏环发〔2019〕69号)

19. 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关于进一步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行为实施方案》的通知(藏环发〔2021〕47号)

20. 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规定》的通知(藏环发〔2021〕77号)

21. 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工作规范(试行)》和《西藏自治区重点排污单位监督性监测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藏环办〔2021〕9号)


附件2

宣布失效的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行政规范性文件

1. 关于开展重点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工作的函(藏环函〔2013〕36号)

2. 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应急预案》的通知(藏环发〔2020〕8号)

3. 关于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藏环办〔2020〕1号)

4. 关于加强全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废物收运处置执法检查和应急管理的通知(藏环办〔2020〕2号)

5. 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建设项目环评应急保障和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藏环办〔2020〕3号)

6. 关于做好生猪规模化养殖环评管理工作的通知(藏环办〔2020〕4号)

7. 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藏环办〔2020〕38号)

8. 关于开展2022年度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回头看”试点工作的通知(藏环办〔2022〕43号)



【声明】本站所有资料版权归属原始发布机构,本站仅为信息展示平台。资料仅供个人学习与技术交流使用,严禁用于任何商业用途。本站不对资料的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效性等作任何担保,因使用本站资料引发的任何风险、损失或争议,均由使用者自行承担。继续访问或下载即表示您已完整阅读、充分理解并无条件接受本声明全部内容;若有异议,请立即停止使用。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