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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调整食品生产许可审批权限的通知(渝食药监食生产〔2014〕4号)

发布单位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渝食药监食生产〔2014〕4号
发布日期 2014-01-29 生效日期 2014-01-29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通知 专业属性
备注

各区县(自治县)食药监分局、质监局(分局):

按照市食药监局党组对食品安全务必从严监管的要求,经研究,决定自2014年2月7日起,将原市质监局下放到区县质监局(分局)审批的18类食品生产许可工作调整为由市食药监局负责审批。2014年2月7日至区县食品生产监管职能调整完成前,全市所有食品生产许可的申请受理工作仍由区县质监局(分局)负责;区县食品生产监管职能调整完成后,相应受理工作由区县食药监分局负责。

特此通知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年1月29日

原文件下载: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调整食品生产许可审批权限的通知(渝食药监食生产〔2014〕4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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