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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辽宁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免实地核查和告知承诺获证企业监督检查指导意见》的通知 (辽市监发〔2023〕20号)

发布单位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辽市监发〔2023〕20号
发布日期 2023-05-19 生效日期 2023-05-19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意见 专业属性
备注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辽宁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免实地核查和告知承诺获证企业监督检查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市、沈抚示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结合总局最新要求和实际工作中遇到的情况,省局对《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辽宁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免实地核查和告知承诺获证企业监督检查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辽市监发〔2021〕13号)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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