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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25版)》的通知 (浙农法发〔2025〕7号)

发布单位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发布文号 浙农法发〔2025〕7号
发布日期 2025-12-05 生效日期 2025-12-05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地方性法规 专业属性
备注

各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厅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农业行政执法行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浙江省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规定》要求,结合我省农业行政执法实践,我厅制定了《浙江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25版)》,自2026年1月5日起施行,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2025年12月5日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25版)》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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