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 | 广东省九江酒厂有限公司 | 发布文号 | |
| 发布日期 | 2025-10-28 | 生效日期 | 2025-10-28 |
| 有效性状态 | 废止日期 | 暂无 | |
| 属性 | 专业属性 | ||
| 备注 | |||
标准介绍
Q/JJ 0017 S-2025 发酵型米酒
本文件规定了发酵型米酒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试验方法、检 验规则、标志与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以水和大米为原料,使用纯种培养而成的米曲和酒母为糖化发酵剂,加或不加大 酒饼,经先低温后常温发酵、压榨或过滤、浓缩或不浓缩、储存、勾调、贮藏、包装而成的具有米 香、花果香复合香气,口感纯净的酒精度在0.6%vol~31%vol的发酵酒。
【声明】本站所有资料版权归属原始发布机构,本站仅为信息展示平台。资料仅供个人学习与技术交流使用,严禁用于任何商业用途。本站不对资料的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效性等作任何担保,因使用本站资料引发的任何风险、损失或争议,均由使用者自行承担。继续访问或下载即表示您已完整阅读、充分理解并无条件接受本声明全部内容;若有异议,请立即停止使用。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不良信息举报平台
黑猫投诉
广告刊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