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 | 海关总署 | 发布文号 | |
| 发布日期 | 2019-12-27 | 生效日期 | 2020-07-01 |
| 有效性状态 | 废止日期 | 暂无 | |
| 属性 | 专业属性 | ||
| 备注 | |||
标准介绍
SN/T 3847-2019 出口食品中苯二氮卓类药物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
SN/T 3847-2019 出口食品中苯二氮卓类药物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
本标准于2020-07-01代替SN/T 2220-2008,SN/T 3847-2014。
本标准规定了出口保健食品和动物源性食品中普拉西泮、去甲西泮、氯氮卓、替马西泮、三唑仑、氯巴占、奥沙西泮、硝西泮、氟西泮、氯甲西泮、阿普唑仑、艾司唑仑、劳拉西泮、氯硝西泮、氟硝西泮、地西泮、咪达唑仑、去烷基氟西泮、去甲基氟硝西泮、α- 羟基咪达唑仑、7- 氨基氟硝西泮、2- 羟乙基氟西泮、α- 羟基阿普唑仑等苯二氮卓类药物的液相色谱- 质谱/ 质谱检测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保健食品(片剂、冲剂、胶囊、糖浆、口服液等剂型)中苯二氮卓类药物含量和动物源性食品(猪肉、猪肝、鱼肉、鸡肉、鸡蛋、牛奶、蜂蜜、肠衣等)中苯二氮卓类药物残留量的测定和确证。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不良信息举报平台
黑猫投诉
广告刊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