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 | 福州市好村夫食品有限公司 | 发布文号 | |
| 发布日期 | 2022-07-23 | 生效日期 | 2022-08-10 |
| 有效性状态 | 废止日期 | 暂无 | |
| 属性 | 专业属性 | ||
| 备注 | |||
标准介绍
Q/FHCF 0001 S-2022 冷加工糕点(糕团类)
本标准规定了冷加工糕点(糕团类)的技术要求、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
本标准适用于以大米粉(或大米经磨粉制成)为原料,适量添加饮用水,以食品馅料、食糖、植物油、淀粉糖、熟肉制品、藻类及其制品、动物性水产制品、蜜饯、水果干制品、坚果与籽类食品中一种或几种辅料,经配料、搅拌、包馅或不包馅、蒸煮、冷加工【包馅(即食辅料)或不包馅、成型】、包装制成的冷加工糕点(糕团类),该产品可在常温或冷藏(0~8℃)或冷冻(≤-18℃)条件贮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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