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2月28日,自治区党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石泰峰同志对全区药品监管工作作出批示,全文如下:
2018年,全区各级药品监管部门积极顺应新时代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依法履职、扎实工作,确保了全区药品安全形勢持续稳定向好发展,为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命安全作出了积极贡献。
确保药品安全是各级党委和政府义不容辞之责。全区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把药品安全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和民生工程来抓,强化政治担当,坚持底线思维,压实监管责任,认真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有效防范和化解药品安全领域风险挑战,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要依法履职尽责,严格执行国家药品安全有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健全完善监管机制,着力加强药品生产、流通、使用等全过程监管,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共同创造安全、放心、可信任的用药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