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开展以来,各地按照工作要求,强化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深化宣传引导、探索长效机制,有力推动整治工作深入开展。现将各市整治进展、做法和成效编发登载,供交流借鉴。
太原部门联合整治保健食品会销乱象。今年年初,太原市工商局与太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规范食品保健食品经营活动的公告》,明确规定经营食品、保健食品等产品必须取得《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保健食品的广告、宣传册、音频视频、会议讲座的内容均不得偏离标签、说明书标示内容,严禁涉及疾病预防和治疗功能。公告中要求对未取得《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所谓足疗、理疗等养生店要停止经营保健食品活动。
规范保健食品经营活动的公告发布后,太原市采取一系列措施积极推动。一是组织各城区监管站进行大范围张贴、向社会告知,万柏林区食药监管局与区工商局还专门转发并张贴到各个街道、社区;二是对未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社区从事保健食品宣传的“理疗店”、“足疗店”等,抄送当地工商部门、予以取缔,形成了部门联合打击保健食品会销的良好机制;三是按照当前整治工作的职责分工,部门之间相互通报情况,及时依法依规调查处理。5月份,太原市迎泽区公安部门在当地药监、工商部门的配合下,破获一起利用保健食品欺诈老年人的案件,涉及金额300余万元,刑拘15人,有力震慑了食品、保健食品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刘俊青)
大同精准打击会议营销违法行为取得明显成效。为突出解决部分县(区)在 “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工作中存在的不深不细、打击不力不狠,对群众举报的案例查处不及时、群众满意度低等问题,大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领导组决定对全市通过会议营销、健康讲座、免费体验、赠送产品等方式销售食品、保健食品的企业进行集中整治。通过一个月时间的集中整治,全市会议营销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精准打击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全市共检查食品保健食品经营企业146家次、出动执法人员823人次、责令改正40家、责令停业10家、移送公安和工商部门案件各1起。下一步,大同市局将按照国务院、山西省食安办《关于继续做好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的通知》,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整治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和反复出现的问题,持续推进专项整治,再次组织力量对各县(区)整治情况进行督查。(任巨利)
阳泉强化责任落实,不断探索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经过分析研判,阳泉市局将保健食品会议营销可能带来的投诉举报、以及老年人群集体活动隐患作为保健食品安全监管中最大的风险。一是实行“企业承诺制度”和“约谈制度”,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出台了《关于加强会销式保健食品经营企业管理的通知》,将《会销企业守法经营承诺书》及《企业约谈制度》下发各县区执行。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开发区、城区先后以会议或集体培训方式,对辖区70余户保健食品会销企业进行集体约谈,并当场签定《会销企业守法经营承诺书》。二是实行重点工作监督检查项目计划及重点单位检查制度,着力解决市本级监管对象空心化、监管责任虚化问题。将“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列入全局《食品药品监督检查项目计划》重点执行,并先后筛选18户规模较大、风险较高保健食品会销企业、批发企业和专营店,作为市本级重点监管对象,有效解决了市本级监管对象空心化、监管责任虚化问题。三是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大案件查办力度的意见》,严厉打击违法行为。意见出台后,市县案件起数、罚没款数都大幅提升。专项整治开展以来,保健食品共立案16起,查扣保健食品62盒(瓶)、货值1.23万元,下达罚没款14.64万元,移送工商行政部门8件涉嫌虚假宣传案件。(杨慧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