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网讯(苏建平)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财政局联合印发《乌鲁木齐市市场监管领域食品安全吹哨人制度(试行)》(以下简称《制度》),鼓励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内部人员,教师、学生及家长主动举报本单位、校园食品安全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所谓“吹哨人”制度,就是内部人爆料制度,作为知情人,内部人通常能够尽早发现问题,及时吹响“哨声”、发出警报,可以大幅度降低监管成本,对不法企业进行有效惩戒,最大程度地保护公共利益。
《制度》规定,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开接收举报的单位(或部门)名称、电话、传真、邮寄地址、窗口等信息,并保持接收信息渠道畅通,便于“吹哨人”举报。
《制度》明确,“吹哨人”可以实名举报,也可以匿名举报,尊重“吹哨人”对真实身份的隐匿,实名“吹哨人”应当提供真实身份证明、有效联系方式以及与被举报人雇佣关系的证明材料。对匿名“吹哨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告知其在举报的同时提供能够辨识其举报身份的身份代码,并安排专人与其约定举报密码、处理结果和奖励权利的告知方式。
《制定》要求,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吹哨人”实行严格保护。未经“吹哨人”同意,不得泄露“吹哨人”身份信息、举报内容和举报奖励等相关情况。企业不得以解除、变更劳动合同或者其他方式对“吹哨人”进行打击报复。不得将“吹哨人”身份信息、举报内容、奖励情况等泄露给被举报单位或者与办理举报工作无关的人员。
乌鲁木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动、鼓励所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员工参与到食品安全监督活动中来,勇当“吹哨人”,第一时间向监管部门反映,促使问题第一时间得到解决。负责调查处理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经查证属实,作出最终处理决定后,对符合奖励条件的“吹哨人”予以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