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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2025年食品安全制度建设成效显著

2026-03-13 09:00来源:中国食品安全报 编辑:采编中心

中国食品安全报讯 法治是食品安全的根本保障。2025年,市场监管总局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持续完善食品安全法规制度体系,推动食品安全治理提质增效。推动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修正,以法律形式确立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许可制度,有效防范运输环节“二次污染”;将婴幼儿配方液态乳纳入注册管理,为婴幼儿饮食安全再添一道“安全锁”。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标签辨识难、网络餐饮“幽灵外卖”、直播电商虚假宣传等顽疾,一年内密集出台《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直播电商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等13部规章,覆盖生产经营、委托加工、标识标注、运输许可、连锁运营、集中用餐、网络交易、特殊食品、抽检核查等全链条、全领域、全业态,构建起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食品安全制度体系,为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推动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法治支撑。

压实主体责任,筑牢安全治理根基

为完善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体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进一步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三类人”职责,固化“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将特殊条件食品贮存经营者纳入适用范围,强化监督抽考与培训要求,实现责任到人到岗、风险精准防控,从根本上夯实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的安全基础。

针对群众高度关注的校园、机关、养老机构等场所,《集中用餐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压实了集中用餐单位及承包经营企业首负责任,健全风险排查与应急处置机制,赋予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风险否决权,重点守护未成年人、老年人等重点人群饮食安全,筑牢集中用餐领域安全防线。

为进一步压实生产经营者召回主体责任,明确集中交易市场、网络平台等配合召回义务,修订《食品召回管理办法》,对加强食品召回监管提出明确新要求,进一步压实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明确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监管职责、完善召回等级分级情形、加大惩戒力度,切实保障消费者饮食安全。

为规范连锁经营统一管控,破解跨区域监管难题,推动连锁业态规范化发展,市场监管总局相继出台《餐饮服务连锁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食品销售连锁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推动连锁经营总部履行统一管理、全程管控职责,破解跨区域、多门店监管难题,实现传统业态与连锁模式责任标准统一、监管尺度一致,推动连锁食品经营新利网络娱乐场开户注册 提质增效、安全可控。

聚焦民生关切,提升消费保障水平

聚焦群众消费痛点,《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直击标签“看不清、找不到、算不清”的突出问题,强制要求生产日期、保质期到期日独立区域标注、高对比显示、字号显著提升,直接标注到期日无需换算;同时,规范特殊食品标识,强化“蓝帽子”“小蓝花”专属标志与警示用语,禁止“特供”“专供”等虚假宣传,切实保障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让群众买得放心、吃得安心。

从源头防范质量安全风险,《食品委托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清晰界定委托方与受托方责任,重点规范贴牌生产、商标许可等常见行为,强化双方质量管控与标签标注要求,严防“只贴牌、不管理、不担责”乱象,从源头规范委托生产行为,推动食品生产领域良性发展。

规范新业态新模式,守护线上消费安全

紧盯新兴业态风险,《直播电商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全面覆盖平台、直播间、主播、服务机构等各参与方,明确资质核验、培训上岗、禁售清单、行为禁令等刚性要求,建立全链条责任闭环,严厉打击虚假宣传、销售不合格食品等违法行为,让直播带货“管得住、信得过”,切实守护线上消费安全。

为构建网络食品监管体系,推动线上线下协同,实现全流程监管无死角,市场监管总局出台《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网络食品销售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修订《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进一步明确平台与入网经营者的责任边界,推动线上与线下监管协同发力、违法行为查处有力,构建起覆盖网络食品销售、餐饮服务的全流程监管体系,适应数字经济背景下食品产业发展新形势。

强化重点领域管控,守住安全关键防线

聚焦婴幼儿等重点人群,修订《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首次将婴幼儿配方液态乳纳入与乳粉同等严格的注册管理体系,通过强化配方审核、生产管控、标签规范等全环节要求,全方位守护婴幼儿食品安全底线,回应社会各界对特殊食品安全的关切。

在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环节,发布《实行道路散装运输许可制度的重点液态食品目录》,聚焦解决“能运什么、用什么运”的核心问题,将涉及国计民生、消费量大、安全风险较高的植物油、调味品、酒类、食糖、淀粉糖等5大类14小类液态食品纳入罐车运输许可管理范围。配套的《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准运管理办法》和《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联单管理工作规范》,进一步明确了许可条件,发货方、承运方、收货方“三方”责任,以及运输全过程的追溯要求,构建起“目录管理—准入严控—过程严管—全程追溯—标准支撑”的制度体系,为系统性提升液态食品散装运输食品安全的治理能力和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效能,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以精准抽检支撑食品安全监管,《食品抽检检验管理办法》全面规范了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的计划制定、抽样实施、检验检测、结果处理、核查处置及信息公开等全流程管理。办法明确了“双随机、一公开”的抽样原则,区分了现场与网络抽样的不同程序,并对各环节的时限提出了明确要求;同时强化对承检机构的监督管理,明确其不得出具虚假检验报告,加大对食品生产经营者拒绝、阻挠抽检等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以精准、权威的抽检数据提升食品安全风险防控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为精准监管提供坚实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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