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网讯(郭东梅 记者程家武)4月15日,在《集中用餐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98号)实施之际,黄山市歙县出台《关于健全完善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协同管理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以工作合力坚决守稳筑牢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底线。
该《实施意见》由县食药安办、县市场监管局、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卫生健康委等部门联合制定,从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强化全链条监管、强化协同管理、强化信息通报和风险会商、强化舆情监测和应急处置、强化宣传教育培训、强化责任落实等七个方面,压紧压实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新利网络娱乐场开户注册 主管责任等“四方责任”。以防控风险制度机制的完善,补齐监管短板,健全多方协同管理机制,推动建立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协同共治格局,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