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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4批次食用农产品检测不合格 个别食用农产品镉含量超标

2020-05-07 11:36来源:中国食品安全网 编辑:郭逸凡

中国食品安全网讯(王志辉 延明泽)近期,吉林省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3类食品共21批次样品。合格样品17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不合格样品中:食用农产品4批次。

1、经济技术开发区鑫禾生鲜超市销售的豇豆(散装称重),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测机构为吉林省吉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2、经济技术开发区草根儿梧桐便利店销售的韭菜(散装称重),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测机构为吉林省吉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3.二道区草根儿超市经纬路店销售的韭菜(散装称重),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测机构为吉林省吉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4.吉林亚泰超市有限公司庆丰路分公司销售的鲜鱿鱼(散装称重),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测机构为吉林省吉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三、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通报各地市场(食品)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经济技术开发区、二道区、宽城区市场(食品)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15热线投诉举报。

不合格检验项目的小知识。镉(以Cd计)镉是人体非必需元素,一般在自然界中含量很低,正常环境状态下,不会影响人体健康。当环境受到镉污染后,镉可在生物体内富集,通过食物链进入人体引起慢性中毒镉含量超标可能是该水产动物的养殖环境受到了污染。若长期食用镉超标的食品,会对肝、肾功能造成不良影响,如可能导致“痛痛病”,即身体积聚过量的镉损坏肾小管功能,造成体内蛋白质从尿中流失,久而久之形成软骨症和自发性骨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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