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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经开分局东方监管所全力保障“消夏节”夜市食品安全

2020-06-16 10:59来源:全国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办公室 编辑:邬欣彤

中国食品安全网讯(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赵焕华) 夜经济是城市活力的反映、体现的是城市形象,也是促消费、稳增长的重要途径。为有效促进消费增长、增加市场活力,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意见》,提出要活跃夜间商业和市场。结合长春市经开区管委会工作部署,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辖区群众的食品安全,严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开分局东方市场监管所主动作为、严把关口积极助力“消夏节”,切实保障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

提前介入,严把审核关。在夜市开启前,我所执法人员提前介入,严格审核现场经营环境、各摊贩经营资质、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等,并对开办方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情况进行约谈。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制度,坚决做到科学防护,以人为本,积极筹划,认真执行。监督主办单位对经营者建立《入市经营档案》及备案管理。同时与主办方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要求主办方完善食品安全制度,确保“消夏节”期间食品安全。

靠前指导,严把培训关。分局郝东亮副局长多次带队对夜市排档进行现场踏查,靠前指导摊档布局,并就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餐饮单位推行文明餐桌、新冠疫情防控措施和相关知识进行宣传教培训。执法人员还认真指导夜市排档从业者按要求办理食品经营许可或备案,指导经办方、从业者落实主体责任,定期对经营场所清洁、保洁,严格落实“三防”措施。督促夜市从业人员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保障加工制作食品安全。教育从业人员提高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和合法经营能力。

经常巡查,严把经营关。加强巡查,经常性督促夜市从业人员严格执行食品和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要求,不采购来源不明、过期、腐败变质、掺杂掺假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及时清理过期和变质的食品及原料,保障经营的食品质量安全;严禁采购、经营、使用野生动物肉类及其制品,餐饮服务单位不得经营野生动物菜肴。严格检查散装食品和冷藏冷冻食品经营行为。严格按要求做好疫情防范工作,重点检查从业者在加工、销售活动中是否佩戴手套、口罩,避免交叉污染和接触传播。确保“消夏节”开办期间食品安全事故“零”发生,为“消夏节”创造安全、健康的消费环境。

同时,我们借力抓好食品安全宣传,通过发放宣传单,张贴宣传画,悬挂宣传条幅,利用LED显示屏等形式提高宣传效果,营造浓厚的食品宣传氛围。下一步,我们将及时督促市场主办方积极开展自检自查,实现食品安全及卫生无死角、零盲点,提高完善食品安全水平,保证消费者吃得放心、吃得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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