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网讯(延明泽 王志辉)鉴于当前,国外疫情加速蔓延,国内进入冬季以来,各地接连出现进口冷链食品包装物检出新冠病毒阳性样品,疫情传播呈现“从物到人”和“从人到人”并存的新特征,通过进口冷链食品输入疫情的风险明显加大职责。1月5日,农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了进一步加强冷链食品监管暨物防工作会议,农安县市场监管局局长张大尉、副局长钟鑫、食品监管科、餐饮服务管理科、食品安全协调科、执法大队及辖区各分局(所)长,等25人参与此次会议。
农安县市场监管局局长张大尉就进一步加强冷链食品监管发布具体要求
会上,农安县市场监管局局长张大尉就进一步加强冷链食品监管暨物防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生产经营进口冷链食品实行提前报备制度
凡从境外(长春市外)购进的进口冷链食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食品预计到达24小时前,向目的地市场监管部门报告,备案内容包括生产经营者名称、地址、 联系方式,购进进口冷链食品名称、数量、批号、入境货物检 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报告、消毒证明及承运企业信息等。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每周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设立进口冷链食品监管总仓
所有进入农安县的进口冷链食品必须全部进入指定的总仓。总仓只能存放进口冷链食品,不得与其他食品混存混放。市场监管部门要督促经营者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查验《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合格证明》、《进口冷链食品消毒证明》和进口冷链食品溯源信息(简称“三证一码”)。对不能提供上述材料的,一律不得进入总仓。建仓由商务部门牵头,市场监管部门配合。
实名登记要督促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全覆盖”入网
食品经营环节(包括零售、餐饮)购买或餐饮加工、食用进口冷链食品的个人必须实行实名登记,要有据可查,要有记录。要督促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全覆盖”入网,及时准确上传货物来源、去 向、数量、位置和各种资质证明材料等数据信息,实现所有进口冷链食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出现问题时实现一键查询, 精准定位,为疫情防控争取宝贵时间。
严格组织开展执法检查,加大处罚力度
彻底排查,摸清进口冷链(含国产)食品生产经营者自建冷库和第三方冷库底数,落实各环节防控要求。第三方冷库要做到“应备尽备”。
同时,要加大对生产经营进口冷链食品单位的监督检查频次和力度,指导总仓和市场开办者、生产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制度,督促指导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
要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对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的,要实行“三个一律”,一律停止生产经营;一律上限罚款;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
现场,主管副局长钟鑫还对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进口冷链食品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市监食经【2020】12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省疫情防控物防【2020】1号)和关于成立物防工作组的通知(长防领办发377号)等三个文件进行了宣贯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