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网讯(廖明贵 记者程伯全)11月25日,屏山县食品安全风险救助资金成立仪式在县行政中心举行,屏山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县食安委副主任罗代奇,屏山县政府副县长、县食安委副主任李劲松出席成立仪式,各乡镇和屏山县食安委主要成员单位相关负责人参加成立仪式。
成立仪式现场 图片来源:屏山县市场监管局
成立仪式上,人保财险公司屏山支公司、屏山农村商业银行向资金代管单位屏山县餐饮协会捐赠资金,这笔风险资金由屏山县政府设立并管理,按照“独立核算、微利经营、政府监督、社会共治”的原则,积极发挥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公益险保费结余部分作用,合理合法运用于食品安全相关工作,推动提升全县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和应急能力。
与捐赠单位、资金代管单位合影 图片来源:屏山县市场监管局
据了解,为规范全县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屏山县市场监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市级两部门《关于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结合屏山县实际,制定《屏山县食品安全风险资金救助管理办法》。该办法明确了资金的筹集、管理、使用和监督机制,旨在确保风险资金在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赔偿救助、商业保险推进以及辅助监管部门做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等方面发挥实效。
此外,屏山县市场监管局坚持“政府推动、市场运作、有序实施、注重服务”的原则,形成政府主管部门协调推进,相关部门协作支持,乡镇、村社区和保险公司宣传推广的工作机制,切实有效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通过创新社会治理方式,构建具有屏山特色、适应市场需求的食品安全保障体系,全面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为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提供更加坚实的保障。